他们个个身材高大挺拔,清一色的蜂腰猿背,
脸上带着特制的面具,
只露出一双双冷漠如冰的眼睛。
这哪里是什么新兵蛋子?
这分明就是一群来自地狱的修罗!
朱棢骑在一匹神骏的黑马上,
目光如炬地巡视着这支亲手打造的队伍。
三个月!
仅仅三个月!
经过魔鬼般的训练和实战洗礼,
这支队伍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!
他们不再是当初那些青涩的少年,
而是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机器!
突然,朱棢的目光停留在了,一个年轻士兵的脚上。
那士兵的一只脚光着,鞋子提在手里,
神情有些尴尬和瑟缩。
“怎么回事?鞋呢?”
朱棢策马走到他面前,沉声问道。
那士兵吓得一哆嗦,连忙想要把脚藏起来。
“回……回大人,小的……小的脚上起了水泡,
磨破了,怕……怕弄脏了鞋……”
“混账!”
朱棢翻身下马,一把将那士兵摁坐在地上。
“把脚伸出来!”
士兵吓得眼圈都红了,死死地抱着腿不敢动。
“大人!小的脏!小的真的脏啊!”
“少废话!老子让你伸出来!”
朱棢不由分说,强行抓过他的脚,放在自己的膝盖上。
只见那只脚上布满了血泡,有的已经破了,
血水和沙土混在一起,看着就让人心疼。
朱棢二话不说,从腰间抽出匕首,
小心翼翼地挑破那些水泡,然后从怀里掏出金疮药,
一点点地洒在伤口上。
动作轻柔,神情专注,仿佛是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。
“嘶——”
士兵眼泪瞬间涌了出来。
不仅仅是因为疼,更是因为感动!
堂堂指挥使大人!
竟然亲自给他这个大头兵挑水泡!上药!
这是何等的恩宠啊!
“哭什么哭?是个爷们就把眼泪憋回去!”
朱棢一边包扎伤口,一边骂道。
“这双脚是用来杀敌的!不是用来受罪的!”
“以后谁要是再敢因为这种小事耽误训练,
老子扒了他的皮!”
处理完伤口,朱棢拍了拍士兵的肩膀,站起身来。
周围的士兵们看着这一幕,一个个眼眶发红,
目光中充满了狂热的崇拜和誓死效忠的决心。
“这……这是吴起吮疽啊!”
不远处,张兴看着这一幕,忍不住感慨道。
一直沉默不语的张玉,此刻也是神色动容。
他看着那个在风沙中与士兵们谈笑风生的身影,
心中最后的一丝隔阂彻底消散了。
这样的主帅,值得他把命交出去!
这三个月来,他们这五千五百人,
其中五千名锦衣卫,五百名漠北游击队成员,深入漠北,
如同一把尖刀插进了敌人的心脏。
斩首数十名部落首领,击溃数万敌军,
而自身的伤亡却不到一千人!
这简直就是奇迹!
而这个奇迹的缔造者,
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甚至有些年轻过分的男人!
.........
朱棢坐在篝火旁,
火光映照着他那张略显疲惫,却异常坚毅的脸庞。
这三个月来,他几乎没睡过一个好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