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节(1 / 2)

父母建议她出去散散心,就算暂时不学通信工程专业,千银未来总归是她的,手机事业不能放下,拜托伍迪有空带一带她。

她喜欢手机完全是因为程一鑫,彻底失去了兴趣,完全不想碰手机。

作为法国长大的华裔三代,伍迪骨子里早就摒弃了国内那一套人情世故,自洽,冷血,孤傲,反正各自应付几句父母罢了。

直到那次WOOD系统新品发布会上。

伍迪不止创新手机电脑系统,还热衷于资本市场的腥风血雨,那段时间他以合法但不甚仁义的手段将一个供应商做破产了,收购入WOOD公司旗下。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别人成了丧家之犬,不知道怎么把匕首混进安保检查的,冲进伍迪休息室里,试图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让运筹帷幄的优雅贵公子尝尝咖啡之外的苦味。

金潇依然是身体快过脑子,三两下把进一米九的欧洲大汉放倒了。

伍迪还没来及叫安保。

几个人呆滞了。

包括金潇自己,擂台上揍过人,没揍过真拿着匕首的实战,凭本能替伍迪擒拿格挡,没想到能这么轻松。

后来那个暑假,为了防止这种事件再次发生,她在伍迪身边过的。

伍迪喜欢独处,然而为了自身安全,捏着鼻子在彪形大汉和娇俏美人之间选了一个。

出于回报,伍迪对她的照顾,从应付双方父母,变成了向她倾斜顶级资源。

她感兴趣的时装设计,她喜欢的体育赛事,金腰带级别的搏击教练,甚至他闲来无事,还愿意给她亲手打磨飞镖和弓箭。

金潇没拒绝。

伍迪有天才的设计师灵魂,改变不了他商人的本质。

以伍迪这样的眼界和能力,他安排的活动,很对金潇胃口。环法骑行比赛,他还去现场给她加油。他有外国人式的度假习惯,他日光浴,她冲浪,他飞机驾照年检考核,她正好去跳伞。

他们之间捅破了窗户纸,是在去北欧看极光的时候。

伍迪说,你不会以为我做这些,是因为乐于助人吧?

金潇是有一刻犹豫的。

不再是初恋的青涩,她明白一个男人不会平白无故付出,不会再有程一鑫这样的人了,撩她当白撩,她追他还躲。

她揣着明白装糊涂,目光迷茫,问难不成要她回报什么利益?

伍迪每年向公益事业捐很多钱。

外界说的他人帅心善,不染世俗尘埃。

于他其实是合法避税。

金潇理解。

想起来刚出国的时候,每晚从学校图书馆回公寓。

路过闷热和老鼠四处逃窜的地铁站,有个常年在那卖艺弹吉他的小帅哥,清瘦,一双手漂亮,喉结凸出,锁骨深凹,银链子,烂T恤,破洞牛仔裤。法国人很爱抽烟,他一根接一根地抽,平常弹吉他时候,不忘放一支烟放耳朵上夹着。除了眼睛是蓝色的,其他一切都很像程一鑫,很社交牛逼症,卖艺卖得极其讨喜,她站久了,他凑上去问她想不想弹。

和伍迪时间刚好,金潇不再矫情。

因为她发现自己渐渐不再从别人身上想起来程一鑫,仿佛那场青春期的感冒彻底好了。学了喜欢的专业,在设计一途崭露头角,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她热爱的一切。

伍迪是良师益友,令她慢慢拾回了对手机的兴趣。

以另外一个角度,外形工艺的设计。

伍迪像黑暗航行中的灯塔,他和程一鑫一样,有自己的生存哲学。

金潇第一回在一个人身上读懂信仰的力量。

伍迪是纯粹的工业崇拜和资本崇拜者,他沉迷机械和技术,改装电子设备为他所用。他不爱跑步,却热爱马术。热爱赛车,考了飞行驾照,他热爱一切驾驭工具,征服资本,他是天生的顶级玩家,在他钟爱的赛道里发光发亮。

金潇开始思考自我。

除掉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,她做什么都挺轻松的,但完成一项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时,成就感很浅薄,维持的时间更是短暂。

伍迪确实有种贵公子的雍容矜贵,从不庸人自扰。对于金潇的感情经历,他不吃醋,说她经历太少,失败感太过于难得,才念念不忘初恋。

他用了句古语表达对她的信任——“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”。

金潇哭笑不得,恋爱哪能跟排兵布阵相比。

回国前,伍迪问过她,愿不愿意留在法国。

他们两家的事业紧密捆绑,如果她愿意,他有专业团队打理,可以将千银的全部控制权牢牢握在她手里。

**

灼热的呼吸洒在金潇的脖颈之间,身后属于男人的宽阔胸膛起起伏伏。

程一鑫平时段子不停,此刻安安静静。

她清了清嗓子,“喂。”

程一鑫又气又无奈,一声长长的喟叹,“弹吉他的小哥帅吗?”

“帅,”金潇对这点毋庸置疑,“天生的金发,卷卷的。”

程一鑫不说话。

金潇胳膊肘戳他,“吃醋了?”

程一鑫闷道,“你看都看了,我能怎么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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