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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3章 应该 没有吧?(1 / 2)

第1013章应该没有吧?

陈凡吃饭有个习惯,那就是先啃骨头后吃肉。

放在做事情上,便是先办难的,把最难的摆平了,后面的自然一马平川,什么事儿都好说。————温馨提示:这招不能用在考试上,尤其是高考,必须先做简单的题目,最后啃硬骨头,否则后果很严重。

言归正传。

今天这场酒会,先应付了港督和新闻出版署署长,然后就立刻办了金庸,这是陈凡预先计划好的。

如果不这么做的话,把顺序反过来,先和和气气的交朋友,然后再翻脸不认人,那不是成了「变色龙」么?

事情不是这么做的,所以必须要先算帐。

还好,一切尽在掌握中。

如今计划顺利,酒会也如众人所预期的那样,重新回到正轨。

陈作家手里拿著一杯红酒,周旋在众多文人之间,尽显大家风范。

总的来说,香港的文化界人士可以分为三大类:本港文人、英籍报社及记者、以及第一大类「海派」。

没错,海派指的就是上海。

原因很简单,在建国之前,上海便是报社和文人的大本营,后来这些人成群结队的去了香港,便成了香港文化界「第一大派」。

比如70年代名震香港的「四大才子」,就有两个属于海派,一个是出身于浙江海宁的金庸,他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,后来在《大公报》任职,是海派文学界的扛鼎之人。

另一个卫斯理,祖籍浙江宁波,出生于上海,同时也是在上海长大,属于地道的上海人。

他的妹妹亦舒自然也不例外。

此外还有后来人不怎么熟悉,但在六七十年代,却名震香港文坛的「四大海派作家」:过来人、冯凤三、方龙骧、何行。

「过来人」本名萧思楼,看名字思楼赏月,是何等风雅,但本人身材臃肿,实在是跟风流高雅不沾边。

而他的本来职业是帐房先生一名,交由颇为广阔,跟很多上海老板都是老相识,由于经历的原因,善写杂文,人情世故精炼、情理通达。

他的正业是做帐,爱好是写稿,副业是GG,特长是点菜。

嗯,这点跟蔡澜有点像,许多老板请客的时候,都会喊他作陪,菜点得好,还是文人,有面儿。

冯凤三,江湖人称三哥,笔名为朱雀,在《晶报》上写的随笔,篇幅不长、

言简意赔、饶有深意,所以粉丝甚多。

放在后世网文界,属于5级以上、大神之下,有固定读者群体的中坚作者。

只不过,他有个和后世不少网文作者非常相似的毛病,那就是「的的了了」特别多,遂有「冯的了」之称。

「冯的了」所学极杂、爱好广泛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「为了吃饭,我啥都写!」

自诩为「小品平平无奇,倒是歌词,夸啦啦,超一流。」

崔萍主唱,后来陈百强、蔡琴、徐小凤等人翻唱过的金曲《今宵多珍重》,就是「冯的了」的杰作:「南风吻脸轻轻,飘过来花香浓;南风吻脸轻轻,星已稀月迷蒙————」

方龙骧善于写科幻奇情,当年最脍炙人口的故事,便是连载在《南华晚报》

副刊上的《猫头鹰邓雷故事》,这是当时香港极其罕见的科幻小说,写得比倪国的卫斯理科幻更早。

只不过这位老先生自不量力,竟然迷上了古董,将《南华晚报》副刊让给了徒弟冯约翰,结果红了《司马洛传奇》,而他自己屡屡打眼,赔了个一塌糊涂,落了个晚景凄凉。

不过这时候还没赔到破产,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。

最后说到何行,他原名陈耀庭,本来是上海百乐门舞厅的大班。阅历深、见识广,对旧上海的欢场奇闻、小姐艳史、名流恶行等等,均了然于胸。

后来随大流来了香港,但香港没有百乐门,无事可做,只能执笔为文,将所见所闻全部置于书中,成为杨天成之后,又一著名欢场小说作家,读者万千。

以这四位、金庸、倪匡等人为代表的海派作家,加上许多从上海搬来香港的报社老板、主编,便共同构成了香港文化界「势力最大」的海派。

其次便是本土及其他地方的作家,可惜人数虽多,但不抱团,最后则是还算抱团,可人数最少的英籍报社高层和记者。

不过他们专为在香港的英国人服务,如果今天不是港督府相邀,他们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、跟其他两派的人有所交集。

如果抛开那些电视台、报社的老板、主编,只看文人,前有「四大海派作家」,后有「香港四大才子」,至于亦舒、林燕妮、李碧华这些人,还得排他们之后。

尤其是李碧华,现在还没开始进入影视圈,也没有自己的作品,如果不是某报社的专栏作家,又是少见的女作家,今天都没资格进入这里。

哦,还有一个黄玉郎,去年才成立了玉郎国际公司,成为金庸之后,第二个从写手跃升为文商的文人。

且当画漫画的也是文人吧。

香港这地方,要求真的不能太高。

陈凡举著酒杯,嘴里一会儿上海话,一会儿白话,一会儿英文,周旋在各个群体之间,颇有几分交际花的风范。

而这三类群体都颇有些惊喜。

英文的就算了,刚才和麦理浩、查尔斯会谈的时候,陈凡就展现了娴熟的英文水平。

倒是上海话和白话,让大家很是惊喜不已。

挨了一巴掌、又吃了个甜枣的金庸惊讶地问道,「陈先生,你不是江南人吗,怎么上海话说的这么好?」

陈凡笑道,「我有一位师父,曾经在上海待过几年,学过一点上海话,我也跟著他学了一些。另外,我妻子目前在上海求学,我会经常过去跟她团聚,时间久了,加上有一点上海话的基础,便也顺理成章学会了上海话。」

他总不能说,我有外挂,两天就学会了吧。

金庸恍然大悟,「原来如此。」

这时旁边的黄沾问道,「陈先生,那你的白话怎么会这么好?」

他说著指了指金庸和邵六叔,「你看看他们,来香港几十年了,也没学会讲白话。」

白话就是粤语,但比起正宗的粤语,更偏重于口语。后来香港记者把口语当书面文用,整得广州同胞都看得两眼发懵。

邵六叔一听,赶紧摆手,「学不来、学不来,年纪大了,能把国语讲好就很不错咯。」

金庸则笑道,「我和邵先生一样,年纪大了,学不来。」

陈凡哈哈笑道,「你们不是学不来,是没必要学。你们一个是电视台的总经理,一个是明报的老板,只有别人迁就你们的份,哪有你们迁就别人的道理。」

这话一出,周围又是一片笑声。

人群后面,倪匡举著酒杯,恶狠狠地一口闷掉,嘴里不知道在嘀咕著什么。

亦舒端著酒杯走过来,站在他身边,看了看周围,小声说道,「要么呢,就憋著,要么呢,就赶紧想办法跑路。走又不走,还在这里叽叽歪歪,是打算把自己当靶子,供人家杀鸡做猴用的吗。」

倪匡瞟了她一眼,「说的轻巧,离开香港,我吃什么喝什么?」

随即又嘀咕道,「他说收回就收回?他算老几。」

亦舒轻轻叹了口气,「不要自欺欺人了,就不是能不能收回,而是他们愿不愿意收回的事。只要他们愿意,在50年的时候,他们就能随时南下。」

倪匡还在嘴硬,「那他们怎么不南下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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