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咬金骑在最前面,盔歪甲斜,脸上全是灰,嘴里也在骂骂咧咧的。
“这赵王骑的什么马,比老子这匹快这么多?”他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,马嘶鸣了一声,速度又快了几分,但还是看不到李默的影子。
斥候每隔半个时辰报一次情况。
“将军,前面的马蹄印还很新,赵王过去不到一个时辰!”
“追!给老子追!”
又追了一个时辰,斥候又报上来了。
“将军,前面的马蹄印…拐弯了!”
“拐弯了,拐哪儿去了?”程咬金勒住马。
斥候指着一条岔道。
“往南边去了,不是往博陵的方向。”
程咬金愣住了。
往南,赵王往南走了,不是去博陵,是回家了?
他在马上愣了好一会儿,然后狠狠一拍大腿。
“这赵王,老子追了他一宿,他回家了!”
他气得不行,但心里又松了一口气,赵王没去博陵,博陵崔家老宅保住了,陛下的差事也算交了一半。
“将军,那咱们还往北追吗?”斥候问道。
“追个屁,掉头,往南,去黄山村!”
程咬金调转马头,带着五百骑兵浩浩荡荡地往南去了。
他得亲自去黄山村看看,看看这个赵王到底是个怎样的人。
李默没有去博陵。
他出了崔家老宅,沿着官道向南走了不到半个时辰,就拐上了一条岔道。
岔道通向东南方向,不是去博陵的路,是去黄山村的路。
他改了主意。
不是因为他心软了,是因为他想起了一件事。
福宝还在家里等他。
他已经在长安城和博陵之间奔波了一天一夜,福宝也会想他,柳含烟也会想他,平安也会想他。
崔家老宅的人已经死了,他们跑不了。
他可以等,等以后有了时间再慢慢跟他们算账,不必急于这一时。
他需要先回家。
黑马跑了一夜,又跑了一个白天,到了傍晚的时候,终于看到了黄山的轮廓。
山还是那座山,静静地蹲在那里,看着山脚下的村子。
他身上还穿着那件血衣,长安城崔府的血和博陵崔家老宅的血混在一起,一层叠一层,已经看不出衣裳原来的颜色了。
他走到村口的时候,天色已经暗了。
老槐树下站着一个人。
赵老根,他还穿着昨晚那身衣裳,衣裳皱巴巴的,脸上全是疲惫。
他在这里站了一整天,看着官道的方向,眼睛都不敢多眨几下。
他带了干粮和水,但一口都没吃。不是不饿,是吃不下。
看到李默骑在黑马上出现在官道的尽头,他眼圈一下就红了,用袖子擦了擦眼睛,迎了上去。
“殿下…您回来了…”
李默勒住马,低头看着他。
“她们呢...”
“王妃在家,郡主和小王爷也在家,都好好的,郡主睡了一整天,醒了吃了碗面,又睡了,小王爷一直没睡,在屋里看书,但末将看出来了,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,一页纸翻来翻去地看了一整天。
长乐公主在陪郡主。”
李默点了点头,翻身下马。
他站在村口,朝自家的方向看去。
院子里的灯还亮着。昏黄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,在暮色中像一颗温暖的星星。
他在那里站了一会儿,然后迈步往家走。
赵老根跟在他身后,走了两步又停下来,看着他满身的血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