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群那事儿过去之后,队伍又走了一天一夜。
林墨选的路线,是绕开那片血腥地的。他带着众人翻过两道山梁,穿过三条山沟,走得又急又快,恨不得一夜之间把那帮畜生的地盘甩出八百里远。
王援朝的脚好了些,可走起来还是一瘸一拐的。他咬着牙,拄着棍子,一声不吭地跟在队伍后面。经过那一夜,这小子好像变了个人,不哼哼了,不抱怨了,就知道闷头走路。
庄超英也老实多了。那支枪他再也不敢瞎摆弄,老老实实背着,一步一颠,跟背着个祖宗似的。
只有赵批修,还是那副样子。走几步就停下来拍几张,走几步又停下来拍几张。他那相机里,也不知道装了多少胶卷,反正是一刻不停地“咔嚓咔嚓”。
刘丽华走在中间,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个背影。
林墨还是那样,走在前头,步子又稳又快。他好像永远不会累,永远知道往哪儿走。
那天晚上的事儿,在她脑子里过了无数遍。那头狼扑过来的时候,她以为自已死定了。那血盆大口,那獠牙,那腥臭的气味……现在想起来,还浑身发冷。
可林墨挡住了。
就那么一枪,一托,把狼砸开了。
还有黑豹。
那狗,拼了命去咬狼脖子,腿上被挠开那么深的口子。现在它跟在林墨脚边,走得慢,可还是跟着。
刘丽华看着那个背影,心里头乱得很。
她想问问林墨,你当时为啥要救我?咱俩非亲非故的,你犯得着吗?
可这话,她问不出口。
下午的时候,队伍进入了一片老林子。
这林子,跟之前走过的不一样。
树更粗,更高,遮天蔽日的,阳光几乎透不下来。就算是大白天,林子里也昏沉沉的,像黄昏。
地上是厚厚的腐叶,不知道积了多少年,踩上去软绵绵的,能陷进去半条腿。腐叶底下是烂泥,又湿又滑,一脚踩下去,“噗”的一声,能溅起一滩黑水。
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、发霉的味道。那味道冲鼻子,熏眼睛,让人喘气都觉得费劲。
熊哥忽然停下来。
他站在那儿,四处嗅了嗅,又抬头看了看那些树。
“咋了?”林墨问。
熊哥压低声音,像是怕被谁听见:“林子,这地方……是猞猁的地盘,我干爹说过……”
“猞猁?”庄超英凑过来,“那是什么玩意儿?”
“猞猁都不认识?”熊哥斜了他一眼,“比猫大,比豹子小,耳朵尖上有撮毛,尾巴短,跑得快,爬树更是一绝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压得更低:“那玩意儿,比狼还邪性。”
庄超英咽了口唾沫:“邪性在哪儿?”
“狼好歹光明正大,”熊哥说,“狼要咬你,你先能看见。猞猁不一样,它躲在树上,一动不动,毛色跟树皮一模一样。等你走到它底下,它才扑下来——从头顶上扑!”
他伸手比划了一下,“爪子先挠眼睛,嘴咬脖子。你还没反应过来,命就没了。”
庄超英的脸白了。
王援朝的脸更白,白得像纸。
刘丽华下意识地抬头看那些树。
树枝密密麻麻的,交错在一起,根本看不清上面有什么。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,晃得人眼晕。
“别看了,”林墨说,“越看越害怕。走吧。”
队伍继续往前走。
可气氛完全变了。
没人再说话,没人再拍照。每个人都低着头看路,可眼睛却忍不住往上看。那些树,那些枝条,那些晃动的影子,好像都藏着什么。
黑豹的耳朵竖得笔直,鼻子不停地翕动。它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,紧紧跟在林墨脚边,一步都不肯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