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墨走在最前面,步子还是那么稳。
可他的手,一直按在腰间的刀柄上。
队伍里,没人知道——
林墨却看见了。
刚进这片林子,他就看见了。
那是一双眼睛。
藏在一棵老柞树的枝杈间,离地四五丈高。那眼睛眯着,一动不动,可那目光,一直跟着他们。
林墨只看了一眼,就移开了视线。
他不敢多看。
猞猁这东西,精得很。你盯着它,它就知道了。知道了,它可能就跑了,也可能——就提前动手了。
林墨不怕它跑。
他怕的是它动手。
这四个人,刘丽华、庄超英、王援朝、赵批修,哪个人出点事,他都担不起。他们是谁?省里大官的子弟!真要是在他眼皮底下被猞猁伤了,他林墨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。
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,往你身上按着责任,在黑河这一亩三分地大概没有人能抗得住。
可他也不敢开枪。
这畜生躲在树上,角度刁钻,一枪打不中,它受惊之下扑下来,更麻烦。而且枪一响,其他人肯定乱,一乱,就更危险。
他只能等。
等那畜生自已决定,是动手,还是放他们走。
可那双眼睛,一直跟着他们。
从东头跟到西头,从这片树跟到那片树。它换了好几个位置,可那目光,从来没离开过。
林墨的手,一直在刀柄上。
那刀,是校长叔送的。弯刀,刀身带着弧度,刀背厚实,刀刃锋利。校长叔说,这刀有讲究,是蒙古刀,祖上传下来的,砍骨头都不卷刃。
林墨一直都带着。
今天,可能要用上了。
王援朝拉在了队伍最后面。
他的脚没好利索,走不快。别人走一步,他得走两步。别人停下来,他还在后面吭哧吭哧地追。
他不想拖后腿,可没办法。脚肿着,使不上劲,每一步都疼。他咬着牙,拄着棍子,一步一步往前挪。
太阳从树缝里漏下来,晃得他眼晕。他眯着眼,只顾着看脚下的路,生怕再摔一跤。
他不知道自已头顶上有什么。
他不知道,那双眼睛,已经从树上换到了他头顶正上方的那根枝杈上。
他不知道,那个毛茸茸的家伙,正趴在那儿,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后颈。
那家伙的毛色,跟树皮一模一样。灰褐色的,带着深色的斑点。它趴在树上,就像长在树上一样,谁都发现不了。
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,瞳孔缩成一条线。
它的尾巴轻轻晃了一下,又晃了一下。
它在算距离。
在算时机。
在算——怎么一击致命。
王援朝浑然不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