旁边,孔令泉依旧闭着眼,没察觉他的异样。
刘满囤的右手,下意识地松开了方向盘,摸索着,抓住了斜放在座椅旁边的那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。
冰冷的、坚硬的钢铁触感透过手掌传来,奇异地安抚了他躁动的神经。
更给他注入了一种扭曲的勇气和力量。
他握着枪,心里那个念头,越来越清晰,越来越强烈。
那两个老棺材瓤子……
他斜着眼,脑子里开始回想那两个老头的模样。头发都白完了,走路都打晃,看着一阵风就能吹倒。尤其是那个姓吴的,瘦得跟麻杆似的,戴着个眼镜,文绉绉的,一看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。
以老子这身板,再加上这杆快枪……
别说就他们两个老不死的,就是再来十个八个,也不够老子一顿突突的!
就跟打兔子一样容易!
这个极其恶毒、胆大包天的念头,如同从沼泽最深处冒出的毒泡,咕嘟一下,从他心底最阴暗、最肮脏的角落里钻了出来。
它迅速膨胀,炸开,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。
抢劫!
杀人越货!
就在这荒天野地里,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两个老家伙送上西天!把他们随身携带的、价值连城的宝贝抢过来!
刘满囤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,可随即,一股更强烈的兴奋淹没了那点恐惧。
他紧紧攥着枪,手心里全是湿漉漉的冷汗。那冰冷的枪身,此刻在他感觉来,竟是如此的滚烫,如此的令人心安。
他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运转起来,开始拼命回忆和盘算所有细节。
时间?
就定在下周!那两个老家伙不可能在靠山屯这穷地方久待,肯定急着回京城。从他们说话的口气,应该待不了多久了。一个星期,足够他准备了。
地点?
从靠山屯到黑河,四百多里地,这条路他跟着姐夫跑过好多趟,太熟了!
刚开始那段还能见到几个小屯落,几户人家。越往后走越荒凉,尤其是中间要穿过的那片“四十里岗”——那是真正的无人区!起伏的丘陵,密不透风的灌木丛,还有大片大片的白桦林和落叶松林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个活人!
在那里动手,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!
找个急弯,或者找个坡顶,把车往路中间一横……
咱就是梁山泊打家劫舍的好汉子。
他们的口号是怎么说的?
对,叫“此路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此路过,留下买路财!”
不对,不仅是留下买路财,我还那两个不识好呆的老棺材瓤子的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