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便是柴胡。”吴大夫蹲下身子,仔细端详着,“虽已枯萎,但其根系正是药效最佳之时。其性苦辛,微寒,能和解表里,疏肝解郁。是治感冒发热、寒热往来的要药。”
他拿起小药锄,轻轻刨了几下,挖出一截根茎。那根茎细长,淡黄色,闻着有一股特殊的香气。
李老先生则对一片混交林下的腐殖土格外感兴趣。
他蹲下来,用手扒开积雪,露出底下黑褐色的腐殖土。那土松软,湿润,散发着一种特有的腐叶香气。他用带来的小药锄轻轻刨开一点,仔细观察着土壤的成色和结构。
“人参喜肥,需得是这等疏松肥沃、排水良好的腐殖土,方能孕育。”他捻起一撮土,在手指间细细摩挲,“所谓‘寻参先看土’,便是这个道理。你们看这土,黑得发亮,腐殖质厚,正是长参的好地方。”
林墨和熊哥听得入神,连连点头。
正说着,一只肥硕的野兔从灌木丛中窜出。
说时迟那时快,熊哥抬手就是一枪。
“砰!”
枪声在山林间回荡,惊起一群飞鸟,“扑棱棱”地飞向天空。
野兔应声倒地,在雪地里抽搐了几下,便不动了。
“好枪法!”李老先生赞叹道,竖起大拇指,“这一枪干净利落,打得不差分毫!”
熊哥挠挠头,嘿嘿直乐。
林墨笑道:“既然出来了,就让二位尝尝真正的野味。”
他招呼熊哥,继续往里走。不多时,又打到了两只山鸡。山鸡羽毛艳丽,红的绿的,在雪地里格外显眼。
四人寻了处背风的山坳,捡来枯枝生起篝火。
这地方好。背后是块大石头,挡着风。前面开阔,阳光直直地照下来,暖洋洋的。岩石被晒得有些温热,靠上去,舒服得很。
熊哥利落地处理猎物。他那双粗壮的手,此时却异常灵巧,剥皮,去内脏,一气呵成。刀法又快又准,皮肉分离,“刺啦刺啦”的,听得人直咽口水。
林墨则取出随身携带的盐巴和调料,还从背囊里拿出几个土豆,埋在火堆下。
篝火“噼啪”作响,野兔和山鸡在火上烤得“滋滋”冒油,金黄色的油脂滴进火里,激起更旺的火苗,香气四溢。
那香味,混着松脂的清香,飘得老远。
两位老先生围坐在火堆旁,脸上洋溢着孩子般的笑容。
“多少年没有这般自在过了!”李老先生深吸一口烤肉的香气,感慨道,“记得年轻时随师父上山采药,也常在野外生火做饭,那时候年轻,不懂事,觉得苦,现在想想,那才是真自在。”
吴大夫也连连点头:“在京里整天对着医书药方,哪曾想过有朝一日能在这样的大山下野炊。这野兔的香味,让我想起小时候在老家山里打猎的日子。我爹也爱打猎,常带我去,打着了就在山里烤着吃。”
他顿了顿,眼睛有些湿润:“我爹……走的时候,还念叨着想吃一顿野兔子肉。可惜那时候……”
他没说完,但大家都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