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忧虑,像乌云,遮住了他的脸。
山风越来越猛。
卷起的沙砾子打得人睁不开眼,打在脸上,跟刀子割似的。卷起背阴地儿的雪沫钻进领口,又化成水,冰凉刺骨。
在前方,茫茫林海正张开怀抱,等待着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。
而更远处——
牛角山的轮廓在晨雾中若隐若现。
像一头蛰伏的巨兽,静静地卧在那儿,等待着猎物自投罗网。
终于进山了。
四月的深山老林,静得能听见山风穿过松针的簌簈声。
那声音极轻,极细,像有人在耳边轻轻地呵气。林子里的雪化得差不多了,露出底下黑油油的土地,踩上去软乎乎的。可正是这种软,让人心里不踏实——你不知道哪一脚踩下去,会陷进多深的泥里。
林墨走在最前面。
他的步子又轻又稳,踩在松软的腐殖土上几乎不留痕迹。那双千层底的布鞋,鞋底软,落下去的时候,只在地面上留下浅浅的印子。那动作,像猫,像狐,像在山林里生活了千百年的生灵。
可身后那支队伍,却像一群闯进瓷器店的野牛。
每一步都踩得泥土“噗噗”作响,那声音又大又刺耳,惊得林间的鸟雀“扑棱棱”飞走,留下一串惊慌的鸣叫。
“这什么鬼路!”
微胖的偏分头青年王援朝喘着粗气,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棉帽边缘,顺着脸颊往下流。他用袖子抹了一把,袖子立马湿了一片。
“我的新胶鞋都快磨破了!这才走多远啊!”
他低头看看脚上的鞋,那是崭新的军用胶鞋,绿色的,底子厚实。可这会儿,鞋面上已经沾满了黑泥,狼狈得很。
没人理他。
高个子的庄超英突然兴奋地指着前方,眼睛都亮了:
“快看!兔子!”
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。
不远处的山坡上,一片刚返青的灌木丛边,一只灰兔正蹲在那儿啃食嫩草。它竖着两只长耳朵,小鼻子一抽一抽的,浑然不觉危险正在靠近。
庄超英手忙脚乱地举起他那支崭新的气步枪。
那枪是新的,枪管锃亮,可这会儿在他手里,却像根烧火棍。他举起来,放下;又举起来,又放下。瞄准了半天,手抖得跟筛糠似的,怎么也瞄不准。
终于——
“砰!”
枪响了。
子弹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,反正不是朝着兔子的方向。
几乎在同一瞬间,那只灰兔警觉地竖起耳朵。那双圆溜溜的眼睛,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。然后后腿一蹬,像一道灰色的闪电,瞬间就消失在灌木丛中。
可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——
三只更小的兔子跟着从草丛里窜出来!
它们太小了,比拳头大不了多少,毛茸茸的,蹦蹦跳跳的,跟在母兔身后,很快就消失在密林深处。
庄超英气得满脸通红,那脸红得像猴屁股:
“比美帝还狡猾!”
“那是带崽的母兔。”
熊哥瞪着他,那眼神像刀子:
“打不着正好!”
刘丽华快步走过来,眉头紧锁,那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:
“凭什么不能打?我们进山不就是为了打猎吗?”